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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. 運用覺察與接納來改變自己(五)
 
我在學習薩提爾模式的過程中,對於「互動要素」印象深刻,互動要素包刮
「客觀事實」和「主觀詮釋」,我發現,只要能分辨「客觀事實」與「主觀詮釋」,生活會輕鬆很多,人與人的衝突也會減少很多。
 
舉一些例子:「他經常擺臭臉給我看。」這句話裡頭的「擺臭臉」就是很典型的主觀詮釋。客觀事實可能是什麼呢?「他看到我的時候,經常面無表情。」「面無表情」,比較接近客觀事實;「擺臭臉給我看」,則是主觀詮釋。因為對方面無表情,不一定是他心情不好,不一定是他對你不滿。他很可能平常都是面無表情,或者他已經習慣面無表情了,甚至這是他最放鬆的狀態,他並沒有對誰不滿。就算有,也不一定是對你不滿。然而,當我們加入了自己的主觀詮釋,也相信了自己的主觀詮釋,我們就會受苦,或者會對他人產生誤會。 
 
再舉一個例子:「他把房間弄得很亂。」「很亂」也是主觀詮釋。什麼叫做
「亂」?什麼程度叫做「亂」?多亂才叫做「很亂」?每個人的感覺、標準都不一樣,沒有一定的客觀標準。我覺得亂,你可能覺得還好。我堅持亂與不亂的標準操之在我,只要我覺得亂,你也要覺得亂,那麼我們就會一直陷入衝突之中。在這個例子裡,什麼是「客觀事實」呢?他的房間裡,棉被沒有折,桌上有東西,床上有東西,地上也擺滿了東西,幾乎沒有地方再放東西了。
 
 
這樣的描述,就比較接近客觀事實。同樣的道理,其他的像是「自私」、「不負責任」、「擺爛」、「拖拖拉拉」、「不公平」、「偏心」等等,也都是主觀詮釋。
 
這並不是說,我們不能有主觀詮釋。主觀詮釋是人之常情,也是我們頭腦運作的方式之一,我們活著,不可能沒有主觀詮釋。主觀詮釋本身沒有問題,問題在於:我們往往誤以為我們的主觀詮釋就等於是客觀事實。如果能覺察到自己說的話是主觀詮釋,而不是客觀事實,就能不再堅持己見,也能更謙虛地看待自己的主觀詮釋,否則,就會有許多的痛苦與誤會發生。將主觀詮釋當成客觀事實,這樣的事情幾乎天天都在發生。幾年前,有一次,我出門要去搭火車,路過一位國中老師的住家,他正在從其他地方掃地回來,這個畫面我看過很多次了,我當天不禁對他說:「老師,你好熱心呀。」以表達我的欣賞。
 
沒想到我的老師聽了,卻緊皺眉頭,告訴我:「我是每天一肚子火呀,要掃掃地,找些事情做,心情才會好一點。」他的回答,讓我驚訝極了。
 
在這個例子中,客觀事實是:我常看到這位國中老師在掃地,不只掃自己家門口的,也掃別人家門口的。我有一個主觀詮釋:「他好熱心啊。」結果完全不是那麼回事。
 
這也可以看出,在人與人的互動中,「核對」是多麼重要。我對於對方的言行舉止有我的主觀詮釋,這沒有問題,但除非我跟對方核對,否則我的主觀詮釋就只是我的猜測而已。
 
那麼,這一課為什麼要特別談這些呢?因為我們不只會對別人有主觀詮釋,也 會對自己有主觀詮釋。
 
「我是個懶惰的人」,這句話不是客觀事實,而是主觀詮釋。「我是個糟糕的媽媽」,這句話不是客觀事實,而是主觀詮釋。「我很沒用、我很差勁、我是不會成功的」,這些話也都不是客觀事實,也都只是主觀詮釋。就像前面說的,主觀詮釋沒有問題,但這樣負面的主觀詮釋,只會用來打擊自己,讓自己感到洩氣、挫折,那這樣的主觀詮釋,意義何在呢?
 
當然這也不是意味著,要把「我是個懶惰的人」改成「我是個勤勞的人」,因為你也不會相信。因此,這一課想邀請你做的練習,是為你不喜歡的特質或者習慣,找一個不帶批判性的名稱,也就是說:找一個比較客觀中立的主觀詮釋。
 
例如,如果我說我自己是「口才笨拙」,「笨拙」這兩個字就帶著批判。如果我的描述是:「不擅言詞」、「沉默寡言」,這就是中性的、不帶批判的名稱。但如果我說自己「口若懸河」、「辯才無礙」,這就是在欺騙自己了。
 
我自己都不相信,我們不必欺騙自己,但也不需要批判自己。
 
又比如說,我是個不喜歡笑的人,「不喜歡笑」或者「不苟言笑」都是比較客觀中性的詞彙,「冷漠」、「傲慢」、「冷淡」則帶有批判性。
 
我們再舉一些例子:與其說自己「三心二意」,這個帶有批判性,不如說「有彈性」。與其說自己「容易討好別人」,這個有批判性,不如說自己「善於察言觀色」。與其說自己「害怕陌生人」,不如說「對陌生人保持戒心」。與其說「固執」,不如說「堅持」,以此類推,你可以想到更多的例子。
 
人類發明語言與文字,是為了讓人類生活得更好。如果語言和文字是用來傷害 自己或者別人的,那就得不償失了。語言和文字都是有力量的,應該讓它們幫助我們,變得更有力量,而不是變得更沒有力量。
 
這一課想邀請你開始善用語言和文字的力量,找一個不帶批評性的名稱,來描述你不喜歡的某個特質或習慣。一開始這個練習可能不那麼容易,但是很值得你花些時間來試試看。你先用在自己身上,再用在別人身上。
 
找出幾個不帶著批判性的名稱後,試著回到你的內在,去看看此刻你有什麼感覺呢? 
 
祝福你,我們下一課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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